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05浏览次数:72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拟从2014年毕业的心理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中招聘两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及个性心理品质,积极乐观,乐于助人,富有奉献精神,能与同事和谐相处。

   (二)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并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或境外高校,专业为心理学。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四)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五)身体健康。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电子版请发至psychyang@126.com)。

   2、导师签名的推荐信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培训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所提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报名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单位)。

   (二)报名方式

   1、面报

   地 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溯楼二楼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联系人:杨子云

   电 话:88387970

   2、函报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邮 编:430073

   联系人:杨子云

   电 话:88387970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2月27日止。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2、笔试、试讲和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见习。经考核,通过复试且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校应参加不少于2个月的岗位见习。

   4、录用。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进一步考察(含体检),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人事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