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2013年暑假期间的学生管理和安全教育,现将假期学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年度暑期放假时间:2013年7月8日-8月27日。
2、学生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必须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凡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学院要对留校学生进行登记并报学工部备案,要教育引导留校学生外出时到学院留置联络方式保持与学校间的联系。
4、实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假期学工值班人员要强化值班责任意识,保持通讯通畅,遇有重大事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5、各学院要引导学生假期开展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关注社会的责任感,自觉抵制传销、迷信、邪教等活动。
6、提醒学生提高旅行交通、戏水游泳、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意识,根据通知规定按时返回学校。
7、学生须于8月27日晚7:00前返校,辅导员于8月27日晚7:00到宿舍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学院汇总后于8月28日上午10:00前向学生处学生管理办公室报送《暑假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学 生 工 作 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