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示范团队立项团队—美美晓南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室以及共青团中央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创新试点项目—湖北新时代丝路青年成长社平台的建设需要,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领导下,经工作室成员商讨研究,充分探索整合“一队一团一社”的工作基础,积极发挥学生骨干资源,经内部选拔和讨论酝酿,拟将湖北青年“美美追梦人”大学生民族团结骨干学校第二期的部分学员作为美美晓南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室(湖北新时代丝路青年成长社)两个职能中心以及工作体系各子项目平台的负责人和助理负责人,现将具体聘用名单进行公示:
一、美美晓南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室(湖北新时代丝路青年成长社)职能事务中心
(一)美美晓南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室(湖北新时代丝路青年成长社)学生负责人
助理主持人(学生):陈 蒙(女,土家族,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助理主持人(学生):李琪薇(女,经济学院本科生)
(二)美美晓南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室(湖北新时代丝路青年成长社)新闻宣传中心
主 任:陈 蒙(女,土家族,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副主任:苏比伊努尔(女,维吾尔族,法学院本科生)
副主任:赵晨翔(女,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本科生)
副主任:茹柯耶(女,维吾尔族,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本科生)
(三)美美晓南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室(湖北新时代丝路青年成长社)综合协调中心
主 任:李琪薇(女,经济学院本科生)
副主任:陈列松姆(女,藏族,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本科生)
副主任:赵偲博(刑事司法学院本科生)
副主任:段晓芳(女,土家族,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二、尼加提·雪莲花志愿服务队(含全国大学生民汉双语志愿服务队团)
(一)尼加提·雪莲花志愿服务队执行委员会
副队长、秘书长:赵晨翔(女,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本科生)
副队长:马雪慧(女,回族,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副队长:比力克孜(女,维吾尔族,刑事司法学院本科生)
副队长:刘宇恒(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副队长:孙绮璠(女,统计与数学学院本科生)
副队长:陈语焉(女,会计学院本科生)
副队长:李蕴琦(女,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副队长:赵玉龙(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副队长:唐 甜(女,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二)全国大学生民汉双语志愿服务团负责人
副理事长:马雪慧(女,回族,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副理事长:比力克孜(女,维吾尔族,刑事司法学院本科生)
副理事长:阿卜杜哈力克(维吾尔族,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
(三)美美炫彩艺术团
负责人:阿尔曼(维吾尔族,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韦雅舰(女,壮族,统计与数学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古丽尼哥尔(女,维吾尔族,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加孜衣拉(女,哈萨克族,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江措罗布(藏族,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四)美美之音微电台
负责人:赛比热(女,维吾尔,财政税务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夏依达(女,维吾尔族,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提颖(女,中韩新媒体学院本科生)
三、新时代丝路青年成长社
(一)湖北青年“美美追梦人”大学生民族团结骨干学校
团支部书记:刘宇恒(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团支部副书记、班长:吾克莱(女,哈萨克族,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副班长、组织委员:麦尔耶姆古丽(女,维吾尔族,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本科生)
宣传委员:陈蒙(女,土家族,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本科生)
学习委员:赛比热(女,维吾尔族,财政税务学院本科生)
文体委员:古丽尼哥尔(女,维吾尔族,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本科生)
纪律委员:阿力木(维吾尔族,刑事司法学院本科生)
志愿服务委员:邱垂育(黎族,法学院本科生)
(二)石榴籽学习小组
负责人:吾克莱(女,哈萨克族,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江措罗布(藏族,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苏比伊努尔(维吾尔族,法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阿力木(维吾尔族,刑事司法学院本科生)
(三)“美美窟艺”中华西域石窟艺术传承中心
负责人:梁瑞瑜(女,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于向海(会计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王儒燕(女,金融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占郑馨(女,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爱胡德(女,维吾尔族,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本科生)
(四)湖北青年美美青创苗圃
负责人:邓富桂(女,土家族,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阿塔吾拉(维吾尔族,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祖姆热提(女,维吾尔族,金融学院本科生)
(五)美美荆楚青年书友会
负责人:潘丽萍(女,瑶族,金融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邱垂育(黎族,法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祖丽皮娅(女,维吾尔族,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六)湖北美美荆楚青年宣讲团
负责人:克孜哈力达克(女,柯尔克孜族,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苏比伊努尔(女,维吾尔族,法学院本科生)
助理负责人:肖磊(回,金融学院本科生)
如对以上拟聘用人员名单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反映。
公示时间:11月12日—11月14日
联 系 人:于苏老师 潘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7323 88386542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