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3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体育运动竞技水平和大学生文化体育素质,2014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男子足球、女子篮球、田径、乒乓球。
  
  二、招生计划
  (一)我校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二)其中,拟招收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省控线65%以上的二级运动员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一级以上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各项目初步分配的招收人数:
  一级以上:男子足球4人;女子篮球2人;田径3人;乒乓球1人;
  二本省控制线65%以上的二级运动员:男子足球5人;女子篮球4人;田径4人;乒乓球2人。
  (三)各项目招收人数最终根据考核成绩和队伍建设需要确定。
  
  三、招生专业
  参照我校2014年自主招生专业,具体以我校公布的2014年招生计划来源表为准。

  四、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考生,入学前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6月30日后出生),足球项目考生入学前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4年6月30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足球、篮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在全国(或国际)乒乓球、田径项目比赛中个人获得前十六名的队员。
  (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足球、篮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在省级及以上乒乓球、田径项目比赛中个人获得前三名的队员。
  
  五、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2月28日。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将以下材料于2014年3月10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南路182号,邮编430073)。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生亲笔签名、所在中学盖章;
  2、运动员等级证书、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近三年成绩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使用A4纸张打(复)印,并依序装订成册,用快递方式寄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纸质材料建议使用EMS形式寄送,信封上务必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所有材料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底。
  未按要求网报、报名材料不合格或未按时寄(送)达纸质材料者,均视为无效报名。
  
  六、资格审查与选拔考试
  (一)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4年3月2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名单。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登录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缴纳测试费用,并打印准考证。
  (三)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测试办法、测试时间、地点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拟单独考试录取的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水平测试。
  (四)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相应的文化考试。其中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不分文理科,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时长180分钟。考试难度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
  (五)学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近三年比赛成绩以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伍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参考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七、录取原则 
  (一)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入围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应于2014年6月25日12: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并进行志愿确认。按要求提交本人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
入围高水平运动员未按规定及时反馈高考成绩并进行志愿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反馈信息不实而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
  (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专项测试成绩以及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需要,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同时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考生高考分数及个人志愿,高水平运动员预留计划统筹安排专业。

  八、收费与监督
  (一) 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费用。费用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二)学生本人务必提供真实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坚决清退,并视情况通报生源省级招办、上报教育部,空缺名额不递补。
  (三)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测试工作全程录像,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纪委、监察工作部监督电话:027-88386336
  
  九、相关说明
  (一) 测试期间,考生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二级运动员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并获得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
  (三)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及有效成绩不包含各省举办的各项目通级性质比赛及全国范围的全民健身性比赛。田径、乒乓球项目仅限单项比赛成绩(含双打),团体比赛成绩无效。
  (四)考生在测试报到时须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近三年成绩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以及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五)我校保留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权利,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六)如教育部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有调整,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区南湖大道182号学工部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电话:027-88387338 8838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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