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本科学生:
2015年春节寒假放假时间:2015年1月26日至3月3日。
为加强春节寒假期间的学生管理和安全教育,现将寒假期间学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春节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学校希望青年学生春节期间都顺利返乡与家人团聚,度过一个喜庆和谐的节假日。
2.加强学生校纪校规教育。学生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均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违反请销假制度者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考完试学院安排妥工作后,可报经学院同意准予离校。
3.加强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学院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安全、宿舍安全和出行安全等,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事故等各个环节,自觉抵制迷信、邪教、传销等活动。
4.坚持学生留校登记和事件报告制度。学院要对春节留校学生进行登记以掌握动态,要采取措施保证和学生时刻保持有效联络。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渠道通畅,遇有重大事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5.春节期间学校将组织留校学生进行团拜慰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校学生关注校园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届时学校按登记的留校学生名册核准发券,学生凭券参加团拜活动。
6.学院寒假值班表和学生留校登记表请于1月23日前报学工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数据不全、有误或未报备的学院,遇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时,必须返校统计补送相关数据。
7.学生新学期报到时间为: 2015年3月4日。各学院要在3月7日晚组织辅导员清查学生返校情况,于次日上午10点前通过OA系统报告给学工部学生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学 生 工 作 部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