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机构设置
雷照荣:学生工作部部长兼人武部部长,主持学工部全面工作。
徐桂菊: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兼学工部副部长。
王前哨:学工部副部长。
徐 江:学工部副部长。
朱 虹: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首义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
职能与机构设置
学工部、人武部、学生资助中心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面向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的思想教育、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招生录取、日常管理、学籍管理、档案管理、普通本科生的军训、国防教育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全校学生奖、贷、助、勤、管理工作 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等工作。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下设部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国防教育办公室、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办公室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机构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 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 安排部务会议及协调督办传达事宜;
2. 部门印鉴的管理使用;
3. 公文收发;相关文件的起草;
4. 文书档案和信息材料管理;
5. 办公经费的管理;
6. 物资设备与办公用品的管理;
7. 部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
8. 学生工作部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学生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日常行为管理;
2.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和信息管理;
3.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转学审批管理;
4.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档案管理;
5.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学生证明管理;
6.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出国出境审批管理;
7. 学生工作部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三)招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 承担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 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招生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 制定和落实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宣传咨询方案;
4. 完成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5.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奖学金的评定;
6. 学生工作部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四) 国防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1.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军事理论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2. 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的军训工作;
3. 学校日常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
4. 学校的“双拥”工作;
5. 学生工作部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五) 思想教育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 本科生思政教育计划制定、管理、检查和评估工作;
2. 学生的年度考核、评优表彰和学校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
3. 负责全校学生思政管理干部的岗前培训学习和考核等工作;
4. 负责学生思政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
5. 学生工作部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1. 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和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2. 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及开展个体或团体心理咨询与辅导;
3. 负责对专兼职辅导员进行心理知识培训;
4. 宣传健康心理重要性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第二课堂活动;
5. 指导“大学生心理交流协会”的各种活动;
6. 建立和维护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网站;
7. 学生工作部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七)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1. 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日常管理及贷后管理工作;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资助档案管理工作;
3. 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管理及工作报酬审核发放工作;
4. 学费减免工作和临时困难补助审核发放工作;
5. 国家奖助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比与发放工作;
6. 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的日常管理及评比发放工作;
7. 少数民族学生各项补助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8. 服兵役及边困地区就业者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工作;
9. 学生工作部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