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校辅导员队伍,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8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辅导员(另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党政管理人员10名,党政管理人员和辅导员招录的现场确认及笔试拟定于2014年1月11日、1月12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不得同时兼报。具体安排请关注学工部主页后续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分辨能力,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了解国家有关高等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的专业知识。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工作务实,具备辅导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文体特长。
(四)热爱教育事业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担任过学生干部或从事高校学生工作的经历,愿意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原则上四年以上)专门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并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或境外高校,专业不限。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艺体专业和学习小语种的毕业生外语成绩需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且研究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报名人员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有特殊才能者,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后,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1.面报
携带材料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现场办理(南湖校区文潭楼1楼107室)。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2.函报
将相关书面材料特快邮寄至我校,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到日邮戳时间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邮编:430073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782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招录报名表》,同时发送表格电子版至 znufexgb@znufe.edu.cn(随信请附个人数码登记照)。
2.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套;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本人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套。
3.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的复印件1套。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2月23日止。
(四)特别提醒
报名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以供资格审查,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回;报名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招录程序
辅导员招录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选拔,初试和复试定于2014年1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初试。初试为笔试,不指定参考书。所有报名者须于初试前一天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需提交各类证件、证书原件。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同放弃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及初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复试为面试,学校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三)公示。我校将对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初试合格名单和复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分别进行公示。
(四)见习。经考核,通过复试且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需服从我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有关单位参加不少于2个月的岗位见习。
(五)录用。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进一步考察(含体检),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录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招录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工作部对招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838633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