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明理杯’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激励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团队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哲学院《城中村村民城市融入状况的调查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以广州为例》等110个项目准予立项。为保证我校首届“明理杯”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激励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全面了解我校“明理杯”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项目进程,提高项目质量,学校拟对2012年首届“明理杯”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激励计划立项项目进行检查和督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立项的首届“明理杯”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激励计划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一)
二、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收获、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项目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能否如期结项。
三、检查程序
(一)项目组自查(10月1日~10月10日)。各学院学办通知各项目组负责人对项目进行自查,提醒各项目组结项截止时间。项目组负责人需参照“明理杯”结项的要求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明理杯”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激励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表》(见附件二),并整理项目建设佐证材料。
(二)学院组织检查(10月11日~10月19日)。各学院开展对本学院首届“明理杯”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激励计划项目立项项目进展情况的检查工作,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检查时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询问、查阅材料、集中审议等形式进行。检查完毕后,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届“明理杯”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激励计划项目进展情况学院检查汇总表》(见附件三)并对各项目组进展情况予以监督和督促。
(三)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进展情况检查表》报送至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文潭楼107)并将《学院检查汇总表》电子版通过OA发至学工部向敏。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结项时间
各项目组需按照“明理杯”结项要求,于2012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研究成果。
(二)项目结项要求:
研究成果为公开发表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独撰论文;或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质量调查报告;或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等;且项目负责人应为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
(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项:
1.未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2.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3.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4.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5.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四)各项目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按时间按要求整理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学院应严格把关,切实进行项目检查,提出检查意见并对各项目组进展情况予以监督和督促。
(五)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检查不合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届“明理杯”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激励计划立项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明理杯”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激励计划立项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表
附件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届“明理杯”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激励计划立项项目进展情况学院检查汇总表
学 工 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