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学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精神,积极培育、大力宣传残疾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他们的精神风貌,根据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关于开展“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我校注册的中国籍全日制残疾大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秀,获得学校二等以上优秀奖学金;
4.在学业、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
三、评选推荐程序及奖励办法
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候选人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连同本人残疾证、奖学金等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5月29日(周二)前报送至学工部思政办(文潭楼107),同期需报送电子文档及电子相片。联系电话:027-88386940。
2.学校将组成评审组评出1名侯选人,经公示后报送省残联参加评选。
3.全国共推荐“励志奖”候选人36名,从中产生“励志奖”获得者10名,其余26名候选人获得提名奖。“励志奖”获得者将被授予荣誉证书,每人颁发奖金1万元;获得“励志奖”提名者,每人颁发奖金3000元。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活动官方网站。
学工部 研工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