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普通本科生优秀科研成果评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11年在校的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独立完成(个人或合作)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等;
(二)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1、学生参与教师科研的成果;
2、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美术作品、表演类作品、“挑战杯”获奖成果及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学科竞赛、专业比赛并获奖的成果;
3、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4、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5、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6、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7、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8、七年制学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申报的成果;
9、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10、曾经申报过的科研成果(无论获奖与否),都不再参加评比。
二、申报材料
1、每项成果须填写《本科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一份,每人限报一项,每项成果申报者不得超过5人。
2、每项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有关材料各一份。
3、每项成果应单独装袋,一项一袋。
4、申报材料的分类和编号方法。
申报材料按成果本身所属的科类划分,不按学生所在学院和就读专业划分。一、文科类:A**;二、理科类:B**;三、工科类:C**;四、农医类:D**。文科类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为申报某类成果的顺序号。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有关材料;
2、按本科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附件2)要求把好科研成果质量关;
3、请按本科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要求汇总本单位申报信息;
4、汇总表的填写要求:按照前面规定的A、B、C、D四大类的顺序依次编排;成果名称及形式填写要规范,成果名称一律写在“《》”内,书名号前加与之相应的成果形式名称,如“长篇小说《……》、科研论文《……》、专利《……》”等。
四、申报时间
申报优秀科研成果材料于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送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文潭楼103室),逾期不再受理;本科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通过行政办公系统快速办理发至学工部,联系人:向敏,电话:88386940。
五、其他事项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出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予以表彰,并推荐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参加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比。
附件:
1、本科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2、本科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
3、本科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