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生2010—2011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8-24浏览次数:658

各学院:

  为了引导在校学生有组织地总结一学年里学习生活情况、开展相互交流、彼此寻找差距,努力营造在校学生比学赶帮、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的良好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科生2010—2011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和评优范围:2010—2011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含二学位)在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和学生班级。

  二、评优项目: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道德文明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

  三、评优办法: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中南大学字〔2008〕19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修订意见》(见附件一)。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年鉴定:开学3天内,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本科生2010—2011学年鉴定表(见附件二,自行下载),开展学年鉴定工作。

  2.评优工作:

  (1)学习评优办法。建议各学院在组织学年鉴定的同时进行。

  (2)个人(集体)申报。在学年鉴定的基础上,个人(集体)对照评优办法,具备申报所列奖项条件者向所在学院申报,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2011学年学生奖励申报表(见附件三,自行下载)。申报表采用“一项一表”的办法填写,申报综合类奖励的同学除填写综合类奖励申报表外,应同时填写单项奖申报表。

  (3)汇总审核。9月5日后,各学院汇总审核学生提交的学生奖励申报表,并分类排序(各单项奖按得分高低排序,综合奖按获得单项奖的多少和学业成绩排序)。

  (4)确定推荐名单。学院根据综合奖的评选推荐比例、根据自身特色设定各单项奖具体评选推荐比例,确定综合奖、各单项奖推荐名单。

  (5)集中公示。各学院需将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各单项奖评选推荐办法、评选推荐结果在学院内通过网络和宣传栏集中公示并接受复议。

  (6)报送材料。公示并无异议后,9月19日前,各学院将推荐名单汇总(见附件四,自行下载),纸质材料经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送学工部思政办(南湖校区文潭楼103),电子版同时发送。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学校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将学年鉴定及评优等工作集中进行,工作量较大,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把此项利于学生发展的好事做好、做实。

  2.各学院在评优过程中,必须严格评选推荐程序,坚持评优标准,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从严要求,宁缺勿滥。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办法、评选推荐结果公示工作。凡有异议的,应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修订意见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2010—2011学年鉴定表

附件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2011学年学生奖励申报表

附件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2011学年学生奖励汇总表


                             学 工 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