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11级新生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03浏览次数:657

各学院:

  2011级新生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即将启动,为了确保本次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新生辅导员助理的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政治面貌原则上是中共党员;

  2.学习成绩优良;

  3.热爱学生工作,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4.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具有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5.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熟悉学生及周边环境,了解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教学文件,能对新生入学后的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帮助;

  6.2011年新生辅导员助理的选拔,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拔本科三年级学生、已取得本校保研资格的本科四年级学生或者研究生。

  二、2011年新生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

  1.协助学院做好迎新工作、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引导新生熟悉校园环境、适应大学生活;

  2.协助新生辅导员组织所带班级新生开展政治学习,帮助新生树立坚定的政治方向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引导新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协助新生辅导员引导新生自觉遵守学习、生活制度,帮助新生树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

  4.参与新生班级管理、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班风建设等工作,组织新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学术科技和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新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注重培养新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新生的综合素质;

  5.协助新生辅导员做好党建工作和入党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和考察工作;

  6.协助新生辅导员做好新生奖励、资助工作;

  7.协助新生辅导员处理好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秩序,保证新生安全;

  8.协助新生辅导员深入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准确收集相关信息,传达学院和学校有关精神等;

  9.认真做好辅导员助理工作记录;

  10.完成学院或新生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2011年新生辅导员助理的选聘程序

  各学院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配备2011年新生辅导员助理。需要配备新生辅导员助理的学院应于2011年6月中旬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交拟配备新生辅导员助理的报告,并着手开展选聘工作。

  1.宣传发动。需要配备2011年新生辅导员助理的学院在本院学生中做好宣传工作,重点介绍推行新生辅导员助理制度的目的,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报名担任2011年新生辅导员助理的学生,需向学院递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新生辅导员助理报名表》;

  2.公开选聘。学院拟定选聘2011年新生辅导员助理细则,自行组织实施;

  3.集中公示。学院利用网络和公告栏将拟聘用2011年新生辅导员助理的情况集中公示,征求意见;

  4.聘约管理。确定2011年新生辅导员助理人选后,学院与新生辅导员助理签定聘用协议,并依约管理。

  四、实施2011年新生辅导员助理制度的基本要求

  1.2011年新生辅导员助理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每个班级1名配备。新生辅导员助理接受学院党委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导、学院师生监督,服从新生辅导员的工作安排;

  2.新生辅导员助理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一年,学校颁发聘书。工作期间,如有重大失职行为,学院可以随时解聘,新生辅导员助理解聘后,学院需及时告知学生工作部(处);

  3.新生辅导员助理聘用期间,其酬劳按勤工助学标准执行;

  4.各学院自行制定新生辅导员助理管理及考核具体办法并负责实施;

  5.各学院需在2011年6月底完成本年度新生辅导员助理的选聘工作,并在2011年7月1日前填写《2011年新生辅导员助理聘用名单汇总表连同电子版报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