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拟推荐法学院刘筱彤代表学校参加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3日17:00。
广大师生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027-88386782。
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10日
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拟推荐法学院刘筱彤代表学校参加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3日17:00。
广大师生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027-88386782。
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10日